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航天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

陈思经济参考报2026-10-14 09:306,781 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航天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航天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航天企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支持航天产业创新发展。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对从事运载火箭、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等航天器研制生产的企业,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告明确,航天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公告还对航天企业进口科研用设备和材料给予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航天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生产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公告明确,对航天科研人员取得的航天科技攻关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旨在激励航天科技人才的创新积极性。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将有效降低航天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别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将显著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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